巴麥欽哲仁波切在《燈供儀軌》當中開示,我們所供的僅僅只是物質的燈的形象,其實是要用廣大無邊的心量,這個燈要幻化的數量非常廣大,它的形象非常巨大等等這樣的一個方式。

「光明遍除無明暗,顯見十方佛菩薩」,十方菩薩常在,但是我們為何不能夠親見?就是因為我們的無明闇昧,因此藉由外在的燈供開顯內心心地之光明,才是燈供的意義。

勝義的燈供就是我們的菩提心,透過燈供常得諸佛加披,清淨眾生罪業,讓大家能夠在將來得到阿彌陀佛的果位。

最後還有各位的所求諸願,如果成佛的心願能夠達成的話,世俗的心願只是利息小菜而已,把自己的心願放在後面,所求諸願都能夠成辦,所以很鼓勵大家平常就可以多做燈供。

供燈功德與利益
佛於《業報差別經》曰:若有眾生,奉施燈明,得十種功德。
一者、照世如燈,所到之處如燈般,普現光明。
二者、隨所生處,肉眼不壞,常於佛前點燈者,眼睛不易退化。
三者、得於天眼,修行者常於佛前點燈,則易修得天眼通。
四者、於善惡法,得善智慧,可修行正法得正智慧,不墮邪知邪見。
五者、除滅大闇,常於佛前點燈者,可去除貪瞋痴。
六者、得智慧明,常於佛前點燈者,是非善惡容易分明,不造諸惡。
七者、流轉世間,常不在於黑闇之處,累世不墮惡道或無佛法之處。
八者、具大福報,具有五福:健康、長壽、富貴、好名、善終。
九者、命終生天,命終可往生天上。
十者、速證涅槃,修行人得速成佛,開悟證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