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燈功德與利益
佛於《業報差別經》曰:若有眾生,奉施燈明,得十種功德。
一者、照世如燈,所到之處如燈般,普現光明。
二者、隨所生處,肉眼不壞,常於佛前點燈者,眼睛不易退化。
三者、得於天眼,修行者常於佛前點燈,則易修得天眼通。
四者、於善惡法,得善智慧,可修行正法得正智慧,不墮邪知邪見。
五者、除滅大闇,常於佛前點燈者,可去除貪瞋痴。
六者、得智慧明,常於佛前點燈者,是非善惡容易分明,不造諸惡。
七者、流轉世間,常不在於黑闇之處,累世不墮惡道或無佛法之處。
八者、具大福報,具有五福:健康、長壽、富貴、好名、善終。
九者、命終生天,命終可往生天上。
十者、速證涅槃,修行人得速成佛,開悟證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