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摘錄自巴麥欽哲仁波切1992年《清淨道論‧隨念業處品》開示8

要不要捐贈器官?這個問題和佛陀本生故事裡菩薩捨身餵虎的故事類似。

大乘菩薩道以利他為先,捐贈器官助人絕對是件好事,所以將來大家要捐器官的話,一定要自己決定先考量好,這不僅是定力夠不夠的問題,還有你願不願意或能不能承受的問題。

死亡的過程本身就很痛苦,如果亡者生前的禪定也不怎麼好,到那個關鍵時刻通通忘得一乾二淨,又在8小時內動了亡者的身體,如施行摘除眼角膜,心臟,腎臟器官等手術,對於死者來說,這種突來的衝擊真是有苦說不出。

我的上師曾說:如果此人生前發願,就算在死後立刻割起來也不會影響到其心識,因為他的願力已經可以讓他解脫。可是如果這人不是生前自己發願,而是死後一些雞婆的人說要這樣做的話,那在他心識不明時動刀,一動刀割他就會痛,一痛之下如果意念偏差的話,就馬上墮地獄。

移植器官為什麼有人成功有人失敗?為什麼同樣的器官有人會排斥,有人不會排斥?從佛法的觀點來說,這是業力使然,捐贈者與受贈者業力不合的話,這個器官就不能再使用。所以要捐贈或接受移植時,再修一些法,會比較順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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